更不耐烦的是,法律被分成很多类别,否定248条,肯定36条,跳到第五条,彻底摧毁了法律的主体,让无知的村民如入迷宫。不知所措,并强调一个人是否得救完全取决于了解和遵守这些繁文缛节。法利赛人高兴地决定将来铲除耶稣(见马可福音3:6;14:64等),无疑是由于两者之间这种不可调和的敌对态度。
一方面,耶稣清楚地区分了他们所宣扬的劝人行善避恶的原则,与他们的态度(傲慢、虚伪)以及他们无法为他人树立榜样的能力:“无论他们对你说什么,你都要遵守” ;但不要超越他们所说的,因为他们只说而不做。”山23 :3)。记录法利赛人最重要的两本文献是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斯的著作和《新约全书》,而《海经威矩》就是《东树牌》。然而,他们对法利赛人的评价和语气却截然不同:
法利赛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以斯拉时代。到了公元前三世纪,哈西德派对马加比王朝的统治者感到失望,于是分裂出来,发展成为法利赛派,以会堂为活动中心。宗16:5还记载了几位法利赛人回转并受洗归信基督教。其次,在后来犹太教的形成和保存中,法利赛人也有其不可磨灭的功绩。尤其是耶路撒冷被毁,犹太家庭被毁。在多灾多难的秋天,人们的宗教生活得以继续,犹太教得以保存和传播。这是法利赛人的一个重大贡献。
这群人太重视法律,太重视身体的表象,而不重视法律的真正含义。而陈设食器、飞卫、戏架等重要事项则漠不关心,很容易放过。在耶稣时代,犹太人有五个著名的派系:法利赛派、撒都该派、艾赛尼派(苦行派)、希律派和狂热派。我们在学习新约时,也应该对它们有所了解,以便更好地理解圣经中的相关教义。
由此可见,耶稣对法利赛人和属下的评价似乎完全是消极悲观的。主要我们追求比法利赛人更高的义:“你们必须是完全的,正如你们的天父是完全的一样。” “法利赛人”一词源自希伯来语“”(prushi,成语m;词根: parush),意思是“分离”,指那些为了保持纯洁而与世俗保持距离的人,如反对世上追求权力和物欲的撒都该人。
再加上他们傲慢自大,自认为是能掌握主宰之术的超人,严格要求和命令人民按照他们对法律的解释来生活。他们有这样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这种极端的形式主义引起了耶稣的强烈厌恶和斥责。
法利赛人的构成可能起源于那些热情、虔诚、爱国、保护宗教、道德保护、反对过去一切外来影响的哈西德派(加2:42)。不过,他们真正结党的时代应该是哈斯蒙尼王朝时代,尤其是约翰伊卡努斯作为犹太人领袖的时代(13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