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司法机关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将财产刑执行与减刑、假释挂钩。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视为无悔罪,限制减刑、假释。这一次,黄光裕被减刑。当北京第二监狱提出减刑建议时,北京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同步监督。记者了解到,黄光裕曾在北京市移管所(又名天河监狱)、北京市监狱、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这三所监狱均隶属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知情人士表示,黄光裕的减刑间隔和幅度都比较正常,甚至比普通罪犯更慢、更小。今日,黄光裕出狱的消息再次推高港股国美零售。午后迅速上涨,涨幅超过20%。目前股价为1.65港元,总市值为354亿港元。据一位曾与黄光裕一起服刑、现已出狱的刑满释放人员介绍,黄光裕目前的劳动岗位也调整到了监狱花房。他和监狱花园队的其他犯人一起负责整个监狱的鲜花。草坪和绿色植物的维护、修剪和浇水。
妻子杜娟身体状况偶尔不佳,黄光裕的老母亲也亲自到监狱探望,但接待的都是普通百姓(只有犯人的最亲近的亲属和家属才能接待探视)。在相关减刑程序中,经过监狱公示等一系列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的程序,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黄光裕减刑10个月。 3月31日,北京二中院作出刑事裁定,认为黄光裕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减刑11个月。
北京雄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表示,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必须服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狱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罪表现的,可以假释。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因此,当他刚入狱时,和其他服刑人员一样,经过三个月的监禁教育和各种考核,获得了每个服刑人员必须获得的评分考核许可证。
知情人士表示,黄光裕目前的减刑幅度和间隔,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对三类犯罪分子减刑的严格把控,也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减刑和假释工作。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服刑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一次不得超过有期徒刑一年,两次减刑的间隔应当在一年零六个月以上。第一次减刑是在2012年,当年6月18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第2608号中减刑一号裁定,将黄光裕减刑10个月。
京华时报(记者史志军郑宇佳)昨天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黄光裕在执行期间确有悔罪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减刑到11 个月。 2008年8月,黄光裕因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款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亿元。他的刑期从2008年开始,从2022年11月17日到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