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现场参加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为3人,代表公司股份180,310,8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981%;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投票的股东人数为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量。股份1,060,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35%。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32,41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11%;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详情请参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中国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供投资者查阅。
《关于更新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2021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公司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的,可以提出并实施除现金分红外的股票股利分配方案,但必须满足上述条件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批准股份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4%;普通股股东、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批准股份180,990,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7%;持有公司少量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反对股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8%;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为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