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东应当根据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查看其证券账户中环旭配售债券的可配余额,并做好相应的资金安排。同日,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资股东环城科技作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书面决议。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交易,须签署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披露书》(以下简称《风险披露书》)披露声明”)。
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年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2019年12月10日,RTH公司与环城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RTH公司将其持有的环旭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5100万美元转让给环城科技。就原始投资成本而言。决定采取暂停发行措施的,将及时报告本所,公告暂停发行的原因,并在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批准文件的期限。
11、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付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年的付息日。上述交易日内因送股、转增股本、发行新股(不含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转股价格发生调整的、现金分红等,此时,调整前交易日按调整前转股价格及收盘价计算,调整后交易日按调整后转股价格计算和收盘价。
2019年7月10日,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100万美元,投资总额增至1.36亿美元。 11)投资者须充分了解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了解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可转换公司债券。请谨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除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外资股东外,公司其他原A股股东(含限售股股东)最终获配共计环旭转债2,897,397手,即2,897,397千元,占发行总额的83.9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0.25元/股,不低于招股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如有除权、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除息等情况的,若股价发生调整,则按照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和平均价格计算调整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公司股票前一交易日的交易价格。当承销比例超过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与发行人达成协议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暂停发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