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38万元。当事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大足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当事人违反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没收当事人图堡超酷啤酒(500ml)*12罐、12罐/支)3197件,图堡超酷啤酒啤酒(320ml*24罐,24罐/支)999支;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481.43元。
委托重庆华信司法鉴定所、喜之健知识产权鉴定评估(重庆)公司对重庆某科技系统的权利人及软件源代码、客户数据库等数据进行电子取证和鉴定后,经查实,刘某辞职后,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权利人的系统软件源代码、客户数据库等商业秘密,并违反协议使用上述商业秘密用于重庆某科技公司的系统开发。
Tuborg Super Cool Beer产品的外观设计以绿色为主体,斜纹波纹。公司名称用在产品正面的显着位置,商标(Tuborg)则放在侧面不显眼的位置。产品名称、包装、装潢与嘉士伯公司一致。 Tuborg啤酒与之类似,是混淆的产物,存在明显的侵权意图。当事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