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和中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中小股东和中国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存托人行使的表决权应当分别统计。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得参加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不计入有效投票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b) 由会员正式任命并亲自出席的每位代表均有权就任命所涉及的每股股份投一票。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第10.2 条有权登记为股东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股东大会上以与股份登记持有人相同的方式就股份进行投票,但该人应在其出席的会议或延期会议上投票。或者她希望投票。 (视情况而定)在指定时间之前至少48 小时,董事会确信该人士有权登记为相关股份的持有人,或董事会先前已认可该人士就有关股份投票的权利于相关会议上持有相关股份。第七十六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按照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对于任何股份的联合登记持有人,其中任何一人均可在任何会议上亲自或委托代理人投票,就好像他是唯一有权投票的人一样;如果有超过一名联名持有人亲自或由代理人出席任何股东大会,则就相关股份拥有最高或优先权(视情况而定)的出席者应为唯一有权投票的人,并且在此情况下其优先顺序以相关股份的股东名册为准。股东的排名是确定的。就本条而言,股份持有人的排名应取决于相关联股东在股东名册上的排名。
除本章程明确规定或董事会另有决定外,未正式登记为股东或股份到期未缴清公司所欠款项的人员不得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在会上投票。股东亲自或通过代理人。 (作为其他股东的指定代表除外)或纳入法定人数。 a) 每位亲自出席的会员所持有的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和。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对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
在上述情况消除之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与其所持股份相对应的表决权,该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该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该条规定,存托人因存托协议约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不因其持股情况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如果任何股份由已故股东的多名执行人或管理人持有,则就本条而言,这些执行人或管理人被视为相关股份的联名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