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单位新泰电气公司上市后,被告人文德义、刘明生继续利用前述手段实施财务造假,并向社会公开披露含有重大虚假内容的年报等重要信息。新泰电气随后于8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决定于8月9日(星期二)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对《行政处罚函》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提出行政复议。 ”。
2014年12月至2014年12月,新泰电气上市后,在年末、上半年末等会计期末继续利用对外借款或伪造银行单据冲减应收账款,其中大部分在下一个会计期间期初冲销。从而导致所披露的相关年报、半年报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此外,鑫泰电气实际控制人温德义以员工名义向公司借款供个人使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鑫泰电气占用资金6,388万元。
被证监会列入强制退市名单一个月后,新泰电气昨日(8月4日)险些迎来第16次跌停。错失跌停一分钱,但最终以4.77的总市值1亿元,领跑两市市值最低的个股。新泰电气未在2014年年报中披露此项关联交易,导致2014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立即立案,并组成深圳证监局、辽宁证监局近30人的联合调查组。他们走进公司、拜访银行、采访客户。历时约4个月,最终确认鑫泰电气存在欺诈发行行为。以及遗漏重大披露。随后,新泰电气公司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收录了含有重大虚假内容的财务报告。但迫于经营压力,鑫泰电气放松客户管控,回款困难客户增多,现金流一度为负。
鑫泰电气此生将如何表现,8月9日或将成为关键的一天,投资者需密切关注。 2020年5月,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辽宁证监局对辖区内新泰电气进行了现场检查。被告单位新泰电气公司及被告人文德义、刘明生的行为均构成欺诈股票发行罪;被告人文德义、刘明生的行为也构成非法泄露重要信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最终,新泰电气于2014年3月公开在A股市场上市,招股说明书含有虚假数据,募集资金超过2亿元。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顾雏军为了夸大科龙电器业绩,指使被告人蒋宝军、严友松、张宏、严国儒、刘克虚增利润,向社会公众提供虚假信息。上市公司科龙电气财务会计报告。给股东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披露、未披露重要信息罪。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鑫泰电气公司申请创业板上市,因持续盈利能力不符合条件,被证监会驳回。
据证监会披露,新泰电气2013年以后的四份财务报告中,频繁出现自制银行文件的做法。